发布时间:
2024-08-30 09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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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背景
为切实做好城区部分南北处长楼改造工作,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,坚持统一规划、统一审批、统一设计、统一管理、便民利民的原则,以改善民生为核心,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、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,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业主自建,着眼长远、标本兼治、突出重点,分步实施的原则,着力解决南北处长楼设施设备陈旧、功能配套不全、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。
二、实施范围
本《办法》中的南北处长楼,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,北处长楼区位于中心路以西、珠西路以东、泰丰大街以南、双兴大街以北的居民住宅;南处长楼区位于中心路以东、友谊路以西、哲理木大街以北、中蒙医院及南露天办公大楼以南的居民住宅。
三、改造流程
改造行为为房屋所有人自愿申请办理,需带房屋产权证、产权人身份证、相邻建筑所有业主同意的证明,房屋现状用地建筑图、重建改造方案设计效果图等并填写改造申请书。街道等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材料齐全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到自然资源局,住建等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配套费、人防费后,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。最后由自然资源局、住建和消防等部门联合验收。
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南北处长楼改造的类型和标准,申请人需按要求改造,注意车库进入口不得破坏绿化带及行道树木。由居民参照周边建筑自行设计方案,方案内容包括建筑风格、色彩、牌匾等,具体方案、经济指标等由住建部门统一把关。改造方案要充分考虑日照和相邻关系要求。消防、供水、供电、排水、供暖、强弱电、燃气等配套设施由对应业务部门到现场踏勘确定方案,费用由业主自理。改造设计方案包括整体效果图、总平面图、相邻关系图等图纸。
四、组织实施
(一)改造行为依据房屋所有人自愿申请办理,自愿申请材料包括:改造申请书、房屋产权证、产权人身份证、相邻建筑所有业主同意的证明,房屋现状用地建筑图、重建改造方案设计效果图等。
(二)街道等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本导则要求的进行现场踏勘,核实相关数据和情况,确定是否同意改造意见。同意改造方案的及时到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。对于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补正材料清单。
(三)申请人到自然资源局,住建等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配套费,人防费后,由相关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。
(四)自然资源局对面积、层高、层数强化批后监管,确保改扩建工程按规划实施。工程竣工后,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,住建,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,进行综合验收,对不按导则建设的不予验收,视为违法建设。
(五)本办法解释权归市人民政府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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